有专家预言,知识产权将成为国际贸易领域继反倾销之后的又一热点问题。在未来的数十年里,知识产权也将成为各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一个有力武器。 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货物贸易迅猛增加,中国与国外之间有关知识产权的争端也呈现出快速上升的势头。在医疗领域,纠纷也时有发生。纠纷发生后企业如何应对?
参展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纠纷,大多在专利与商标两方面,它们两者共同的特点是专有性,无论专利或商标,经法定程序获得后,即受法律保护,所有权人享有排他的权利。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擅自使用、生产、销售或进出口专利产品和具有相同商标的产品,否则即构成侵权,从而受到法律的惩处。
相比较而言,专利权具有更强的独占性,实行专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以授予发明人专有权利为条件而换取其对社会公开技术细节。作为回报,国家授予专利权人一种独占的权利,即只有权利人自己才能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该项专利。因此,除专利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要实施专利技术,必须事先取得专利人的同意,在法律上称为专利许可。这种许可一般通过专利权人与被许可人签订书面专利许可协议来完成,其主要内容是被许可人向专利权人支付费用而有偿获得该专利的使用权。专利保护主要包括产品结构、颜色配比、外观形状等方面。
一、商标侵权,这种行为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因为这是最明目张胆的一类侵权行为,在1998年以前这种侵权事件发生得比较多,最近几年随着大多数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已经逐渐减少了。
但企业仍然要注意商标使用过程中的地域和时间问题。一些商标的使用是有地区限制的,比如某种产品的商标可以在美国使用,但在意大利却不行,因为在某一地区使用一种商标需要商标所有者的授权。另外还有商标的期限规定。一种商标的规定期限可能是10年或20年,超过这个期限仍然使用的就有可能被诉侵权。比如在2001年德国家电展时,我国国内的一家企业南昌齐洛瓦公司就遇到了这个问题。由于南昌齐洛瓦公司使用的商标超过意大利齐洛瓦公司授权的期限,被起诉侵权,该公司在此次展览上精心布置的展品在开展之前全部被当地警察没收,损失相当惨重。
二、侵权行为是抄袭别人的外型、结构、原理等。这种侵权行为是近年来发生最多的,占到整个侵权案件的80%。
三、侵权是我们很少注意到的,是商品的颜色、包装及卡具涉嫌侵权。说到商品的颜色,可能有人会有疑虑,难道颜色也能构成侵权,但事实上确实存在这样的事情。有些外商很狡猾,它可能会在某一地区注册商品的颜色,其他厂商的商品进入该地区就不能使用这种颜色。例如在美国的伊利诺伊斯州,出口到该地区的扳手就不能使用红颜色。还有的厂家仿造他人的包装、样本也会引起知识产权纠纷。另外还有一种最容易被忽略的侵权行为是展览商品的卡具侵权。所谓卡具就是固定参展商品的一种附件,参展企业如不注意也会构成侵权,因为在展览期间,所有的产品都具有商业行为。
第四是样本侵权。在历次的展览中,样本侵权发生得还是比较多的,占到20%。在这一年意大利米兰卫浴展时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中国展团中有一家公司,其参展商品并没有涉嫌侵权,但他们在展位上张贴的图片中有一个污水处理泵被意大利的一家厂商指控侵权,结果该公司的所有参展商品及样本图片都被抄走。2000年德国科隆五金展期间,参展中国企业与当地警察发生严重冲突,起因就源于一家中国企业的样本图片侵权。因此,在参加出境展览时,参展企业不仅要注意审查参展商品,还要注意展出的图片和样本。
商标的主要功能在于区分不同的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所生产或经营的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之间的制造差别,便于消费者区分商品的生产厂家和经营单位。商标经申请注册后,所有权人也享有排他的专用权,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专用权受到一定限制,即只限于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换言之,不同行业或产业的生产商或销售商可在某种范围内分享某一商标。
企业已经发生了侵权纠纷,应该如何应对?首先企业不能躲避,而是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配合解决纠纷。但遗憾的是,大多数的中国企业遇到产权纠纷时往往抱着躲避的态度,想不了了之,其实这样做的后果很严重。因为如果涉案企业不配合不理睬的话,那么以后这个企业参展可能就有麻烦,相应地这个市场就可能会失掉。事实上有很多中国企业就付出了这样的惨重代价,要么完全退出该国市场,要么改弦更张、改名换姓。
企业采取躲避的态度还可能引起的另外一个后果就是使得中国企业的声誉受到严重损害。2002年德国柏林家电展中国企业涉嫌侵权而引发的一系列事件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在这次展会上,中国的一家企业被诉侵权,由于没有积极地解决而造成一些摩擦,找来刑事警察,查没展品,扣留中方人员行为。当地的媒体利用中国企业侵权事件大做文章,用大幅篇章报道中国企业的侵权行为,并在整个展馆散发,给所有中国企业都造成极坏的影响。
其实,很多国外厂商还是愿意和平解决这些纠纷的,只要企业积极配合,利用法律途径协调磋商,一般情况下,还是能够得到妥善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