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明协会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专利发明人:
根据中国发明协会《关于进行第二十一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的通知》(中发协字〔2018〕23号),在科学技术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科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下,由中国发明协会、永康市人民国家主办的第二十一届全国发明展览 会,定于2018年10月24日至27日在浙江永康国际会展中心进行。云南省发明协会为组团单位,将组织我省专利技术、专利产品或其他新技术、新产品参 展,有关事项如下:
一、展位预订
按照此次全国发明展通知要求,展厅内每个标准展位为9平方米(3m×3m),每个展位的参展项目不超过5项。我省参展单位根据项目数量可预订整个展位,也可预订分解的1/5, 2/5,3/5,4/5个展位,由省发明协会进行组合。
二、参展项目材料报送
请各参展单位先行填写“成人参展项目情况表”(电子文档),青少年项目填写“青少年参展项目情况表”(电子文 档),以便在中国发明协会7月1日—8月20日开通网上在线申报时顺利填报(填报时需从省发明协会获取口令)。网上在线填报完成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 “成人参展项目情况表”或“青少年参展项目情况表”,加盖参展单位公章(个人项目不需盖章)后,连同评奖资料复印件,按照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一份,不需 做外壳),于8月24日前报送省发明协会。有关“参展项目汇总表”由省发明协会统一办理。
三、参展费用
展位费、参展人员会务费按中国发明协会的通知要求缴纳。预订分解展位的,展位费按所占比例进行缴纳。请各参展单位在完成网上在线申报后自行向中国发明协会指定账户汇展位费,会务费可在展会报到时缴纳。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均自理。
四、展板制作
为保证展览效果,每块展板要求宽0.9米、高1.2米,展板内容可以是图文并茂的形式,对项目作简明扼要的介绍。展板由各参展单位自行制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参展项目要求、展览方式和费用、项目评奖、日程安排等事项详见中国发明协会《关于进行第二十一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的通知》(本通知附件,或从中国发明协会网站www.cainet.org.cn下载)。
(二)鉴于此次展会规模较大,住宿较紧张,需尽早提前预订。我省参展单位在确定参展项目及展位预订的同时,明确参展人员数,由省发明协会统一向展会组委会预订。
(三)请各参展单位于8月24日前填写本通知所附的“第二十一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参展回执”,与项目情况表和评奖资料一同报送到省发明协会。
联系人:安建民
电 话:0871-63111420
传 真:0871-63186486
电子邮箱:ynipopdd@qq.com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12楼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附件:1.关于进行第二十一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的通知.doc
2.第二十一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成人参展项目情况表.doc
3.第二十一届全国发明展览会青少年参展项目情况表.doc
4.申请评奖需提供的技术资料.doc
5.第二十一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参展回执.doc
云南省发明协会
2018年6月25日